一、项目或资产抵押融资:年固定回报(利息)8.4-12%,一次性综合费12-18%,合作期限3-10年,到期还本。要求项目方自有资金占项目总投资10-15%,固定资产占20%以上。
二、财政担保融资:五年期年固定回报(利息)7.56%,十年至十五年期年回报8.4%,一次性综合费(贴息)10-12%,政府财政出具担保函,合作期限5-15年,到期还本。
三、银行担保融资:五年期年回报7.56%,十年期年回报8.4%,一次性综合费(贴息)10-12%,中国四大银行二级分行以上出具上网系统“还本付息融资保函”,合作期限5-15年,到期还本。(银行收取承诺费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
注:如遇央行利息调整则跟随调整。
四、提供备用信用证、银行保函:租证费每年18-22%(版本可由外方或接证行提供),世界排名前50名或欧洲排名前25大银行开出。
五、固定投资固定回报:
1、合作期限十五年,前两年为建设期不收回报,从第三年开始收取固定年回报14.4%,连续收取十三年,到期不还本,抵押担保方式根据项目方具体情况面议;
2、合作期限十五年,建设期三年不收回报,从第四年开始收取固定年回报15.6%,到期不还本,抵押担保方式根据项目方具体情况面议。
以上融资方式一次性综合费用(贴息)12%。
六、BT合作方式:由我方对项目直接投资(融资)建设,工程竣工后按工程总造价上浮8-12%整体转让给(合作方)政府或项目业主。
七、中外合资:按投资比利分红,一次性综合代理费用面议。
注:本网只对已与本网主办单位或会员合作的项目提供资金证明,以供项目方银行查询,与本网主办单位或本网投资财团合作的项目,本网主办单位或本网会员财团提供《资金证明》或《银行确认信》给项目方,项目方银行能够以任何方式查证《资金证明》或《银行确认信》。
八、提供银行承兑汇票开票保证金、新建项目资本金、外汇验资等,利息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