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报讯 (记者赵磊 通讯员王文波) 近日,全国最大车贷诈骗案另一重要案犯被一中院判有期徒刑15年。
2007年12月17日,一中院宣判了国内最大的一起车贷诈骗案,案犯霍民因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中院一审认定霍民等5人与农行昌平支行签订汽车消费借款合同,骗取农行昌平支行发放贷款666笔,共计3.35亿余元。与此案有牵连的另一名重要人物,河北滦平县鑫亿通达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中革因伙同霍民等实施骗贷,近日被北京一中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法院审理认定:2003年6月至9月间,唐中革与霍民共谋,通过北京日泽丰成公司,以购车为名,隐瞒贷款的实际用途,先后使用46名贷款人的个人资料等证明文件与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昌平区支行签订汽车消费借款合同,骗取该行发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共计人民币4400余万元,案发后,尚有被骗贷款共计2400余万元未归还。
今年5月8日,一中院曾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唐中革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予以否认。对于伙同霍民进行贷款诈骗的事,唐中革说,这种从银行借钱方式,“全中国、全世界”的人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