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IC产业链布局的遗憾和尴尬
时间:2004-12-15 1:11:00 来源:

现行的贸易和税收管理政策,与构建完整的、高增加值的产业链的要求越来越不相适应,苏州IC产业链布局尴尬。

5月11日,国家海关总署正式批准苏州工业园区设立具有“自由贸易港”性质的海关保税物流中心(B型)。

  园区管委会办公室新闻处处长马俊介绍,海关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期工程已建设16万平方米的标准仓库,二期工程也已启动。这是国内第二家海关保税物流中心,此前只有上海外高桥设立了类似的保税物流中心。

  这对苏州工业园区的企业是一个利好消息,尤其是IC(集成电路)企业。

  早在今年3月,苏州工业园区有关部门曾对园区内的IC企业作了一次详细调研,并形成一份《关于园区IC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贸易和税务关系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指出,苏州IC产业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我国现行的贸易管理和税收管理政策规定,与构建完整的、高增加值的产业链的要求越来越不相适应,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产业升级的步伐,尤其是在国家将出口退税率调低之后,这一矛盾在园区更显突出。

  “报告”呈交给海关总署和有关决策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建立保税物流中心无疑是突破IC业“瓶颈”的第一步。

  虽然海关保税物流中心通过海关总署验收并投入使用最早要到7月份,但渴盼已久的园区企业已经迫不及待。

  “18号文”遗憾

  打造IC产业链一直是苏州工业园区近几年的梦想。

  从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所在的国际大厦出发,出租车的计程表打到11公里时,苏州最大的晶圆制造□Foundry□企业和舰科技就坐落在这里。

  和舰科技注册资本3.5亿美元,2003年5月,其第一条8英寸生产线投产,设计产能可达每月6万片。

  离和舰科技大约一公里,京隆科技、矽品科技等IC企业比邻而居,形成一道独特的IC景观。

  据和舰科技的一位资深人士介绍,在IC产业链条上,最前端的是IC设计(Fabless)企业,这些企业负责IC产品的设计工作;和舰科技则属于链条中端的制造企业;京隆和矽品都属于处于链条末端的封装、测试企业。

  与IC制造企业资本技术密集的特点不同,IC设计企业属于智力密集型。在苏州包括苏州新区共有约20家IC设计企业,其中规模较大的世宏科技,设立有园区第一个博士后工作站。

  比较而言,下游的封装、测试企业则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技术和资金门槛没有上游那么高。在园区,有不少整体元件制造型企业(IDM)的封装、测试厂,如飞利浦半导体、日立半导体和三星半导体等。这些企业在世界上其他地方还设有自己的IC流片制造工厂。

  园区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在这三类企业周围,还生存着一些设备和材料生产企业。如TOWA、库力索法等半导体制造设备、配件和耗材工厂,还有住友电木、田中电子等材料制造和工序外包企业。

  由于三类企业特点不同,IC产业在国际范围内形成了“垂直分工”的特点。即设计企业、晶圆代工企业、封装测试企业依次结成上下游分工合作的伙伴,以充分发挥各自的核心优势。只有一些规模较大的IDM企业能够完成“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销售”的整个过程。

  业内人士称,尽管苏州工业园区各种IC企业已经完备,但这并不意味着成熟的IC产业链条已经形成。

  在园区管理部门的调研报告中,对IC产业链内各企业的贸易方式和相应的税务和物流成本作了详细分析,并把上下游间的贸易关系主要分为四种:加工贸易结转、外发加工、出口后复进口、国内贸易方式。

  不过,关于IC企业间的贸易关系,其现状要比“报告”所描述的更为复杂——IC产品在园区内完成从设计到出成品的封闭循环,其间将经历一个曲折的过程。

  这一过程在业内被戏称为“境外游”。例如,和舰要将自己的产品交付几墙之隔的矽品科技公司进行封装、测试,必须先坐飞机“出口”,最近也要到香港,再由矽品从香港“进口”运回苏州。

  问题源于现行的海关和税务制度带给IC企业间“特殊的贸易关系”。

  早前业界一直在抱怨,国内的增值税制和有关政策并不利于IC产业的专业分工。和舰那位人士称,2000年颁布的“18号文”对中国IC产业的发展居功至伟,但这份文件也有遗憾:鼓励对象主要集中于IDM企业,给予了IDM企业多种进出口优惠;但针对上下游的分工贸易则视为内销,征收17%增值税。

  园区的调查报告也指出,我国现行的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制度同样存在内在缺陷。例如海关对深加工结转视同出口,可办理出口退税;但国税部门却按照内销方式征收17%的增值税,仅在最后的出口环节办理出口退税。

  目前,各上下游企业多采用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模式,可以将税务成本降至最低。但这样就造成了所谓的“境外游”。

  保税物流中心的成立,将使“境外游”成为历史。

  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贸易处处长胡克介绍说,该中心投入运作后,在中心内注册的企业,可以自动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国际货运代理权、货物境内运输权等一般企业所没有的种种优惠和便利。

  但这只意味着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即可享受有关进出口政策,降低的只是物流成本。

  园区的调查报告称,可以参照现行的出口加工区的部分政策,对产业链垂直分工各企业都按照保税工厂来管理,这才是更高级的产业链整体监管模式。

  税负太重?

  在这份调查报告中,出口退税比例降低带来的税负问题,成为影响苏州IC业发展的第二个难题。

  从2004年1月1日起,包括IC在内的多种产品出口退税比例从原来的17%降低到13%。

  由苏州工业园区海关和国税提供的数据表明,2003年园区加工贸易总额55.2亿元,其中IT类产品约占65%,而IT类产品中出口退税率由原来的17%降为13%的又占90%,平均的加工贸易手册分配率为80%。由此推算2004年受降低出口退税率影响,园区IT大产业链将多承担2.1亿人民币的税负。

  业内传今年4月上海中芯国际等诸多IC企业曾集体上书,希望政府重新考虑IC产品出口退税的比例。不过还没有任何IC企业因此而陷入困境,往中国大陆转移投资的势头不减反增。不久前IC全球代工老大台积电终于完成夙愿,获准在上海松江首次“登陆”设立一家8英寸厂。

  和舰的一位专业人士将这一政策称为“惩罚”,出口占90%以上的和舰表示深受影响。由于原来感觉是在“享受”退税政策,现在则感觉是要“上缴”4%增值税款。IC代工制造企业毛利较低,因此在整个产业链中受影响最大。

  即使是13%的出口退税,仍然让美日等国家不满,IC产品出口退税问题是中美贸易重要争端之一。

  一位分析人士表示,国家再次调整政策现在看来没有多少可能性。

  和舰方面称,为保持竞争优势,4%的“惩罚性关税”肯定得由和舰自己消化。不过他表示,相关政策可能影响和舰的长期投资计划。

  苏州工业园区IC产业上下游企业间的贸易方式及税务关系

  1、加工贸易结转:

  按照我国海关规定,无论是进料加工还是来料加工,上下游企业间以保税手册进行结转。同时税收方面国家规定应按照内销方式,先征收17%的增值税,并在最后出口环节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作为变通,目前江苏、上海、浙江等地的实际做法是:参照来料加工方式,开具出口外销发票,各结转环节增值税不征不退,即上游企业的销项增值税不征,进项增值税不退。

  在这种方式下,上游企业的进项税不得抵扣,上游企业的进项税额(包括国内采购的原材料、生产耗用的水、电等)越大,则下游企业的实际税负越大。

  2、外发加工:

  货物并不发生物权的转移,下游企业仅向上游企业收取加工费,但加工费必须要缴纳17%的增值税。同时下游企业进口加工所用原材料不能免税或保税,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要进入成本。与结转相比,增加了上游加工企业的税务成本和资金负担。

  3、出口后复进口:

  即上游企业先出口并取得出口退税,下游企业再以加工贸易保税进口的贸易方式。采取这种方式除了可以在上游向下游转移时先取得出口退税外,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园区不少的外资企业作为其母公司的生产基地,却没有产品的销售权,必须将其产品先出口给母公司,由母公司再进行全球统一销售。这种方式的最大缺点是货物必须实际出境,增加了整个产业链的物流成本,降低了产业链的速度和效率。

  4、国内贸易方式:

  上下游企业间的税务关系相对简单,在进口及随后的每一销售环节都按照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如果最终产品出口,则在最后一个环节,按照免、抵、退的方式,退还所有环节的增值税。该方式的最主要的缺点是:产业链越长,最下游企业承担所有上游企业预缴纳的增值税的金额越大。企业只有在产品确定内销的情况下才会采用本方式。

  国内下单太少

  除了已经缓解的出口结转问题和可能无法解决的出口退税问题,还有两个问题困扰着IC企业。

  根据“18号文”的规定,目前只有和舰这类晶圆代工制造企业能享受到全部的优惠。而矽品、京隆等封装、测试企业则享受的优惠很少。18号文规定的有关优惠有:进口建材和原材料均可按一定方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在国内销售自产IC产品时可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

  江苏省国税部门对此有比较具体的规定。封装、测试企业接受委托代加工的IC产品不视为IC生产企业自行生产的并在国内销售的IC产品,也就不能享受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瑞萨、飞索等园区内企业实际税负高于3%,但不能按18号文享受退税。此外封装、测试企业进口原材料不能用《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免表)方式进口。

  企业方面认为,18号文实际上门槛定得太高,不利于IC产业专业分工下的产业发展。由于IDM企业被作为政策制定的考察样本,“垂直分工”企业要享受真正的优惠很难获得有关资格。据一位业内人士说,申请和获得批准的企业数“不成比例”。

  园区的调查报告指出,税收政策的不同带来的后果是上下游企业分别选择不同的贸易方式,互相合作困难。这进一步制约了国内IC产业链的发展。

  此外,国内设计能力和下单能力不足也是苏州IC产业的一个问题。

  专家预测,2010年中国的芯片需求量将达到500亿美元。每年进口的IC产品由现在的201亿块上升至600亿块,相当于现在国内产能的20倍。

  但业内人士介绍,尽管国内需求增长很快,但需求并不等同于下单能力。国内需求仍然很大部分是由进口来满足,这些进口产品很可能还是由国内生产或部分生产的。

  国内设计企业的设计能力集中在8英寸以下产品,高端产品设计仍被海外企业垄断。即使这些海外企业在国内设有分支企业,这些企业设计的产品也更愿意选择从香港等地下订单,然后再出口到境内。这种选择被认为和上述的内销需征收17%增值税的政策有关。

  拥有6万片设计产能的和舰表示,和舰目前只有极少部分是满足国内订单。

  苏州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招商部门正在积极延揽跨国公司在园区设立研发中心、地区总部和采购配送中心,从源头上改变国内销售不足的现状。

  业内人士称,苏州工业园区所总结的几大问题均与税制和贸易政策有关。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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