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太原铜业公司宣告破产后,长治来并无业人员魏正凯以所谓破产处处长的名义,诈骗他人钱款74.5万元。昨日,魏正凯被迎泽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半,处罚金40万元。
2007年2月,太原铜业公司宣告破产。同年3月,魏正凯对外声称自己是政府成立的太原铜业公
司破产处处长,能帮人联系购买铜业公司的废旧设备。随后,收购废弃物品的程某经人介绍找上门,魏正凯煞有介事地带着他到铜业公司“验了货”,程某担心废旧设备被卖出去,赶紧凑了65万元给了魏正凯。两个月后,魏正凯又以同样手段,骗取赵某9.5万元。事后,在程某和赵某一再催促下,魏正凯索性换掉电话号码。
法院认为,魏正凯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