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出通知,执行国家发改委油价上调。北京市汽、柴油批发基准价格和零售基准价格从6月20日零时起调整,零售基准价格每吨分别上调1000元。各成品油经营单位可以零售基准价格为基础,在上下8%的浮动幅度内,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北京市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本地区各成品油经营单位的价格检查,对突破国家规定的价格和变相涨价的行为,要给予坚决查处,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通知还指出,欧Ⅳ油品成本补偿提价的问题暂不执行,具体执行时间将另行通知。(记者吴狄)